2025年7月31日,湖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 《湖南省細胞和基因產業促進條例》(下稱《條例》),將于10月1日正式施行。作為全國首個省級細胞與基因產業專項法規,其核心突破在于為危重患者開辟了一條合法的“拓展性使用”通道——允許未參與臨床試驗的危重患者,使用尚處于試驗階段的細胞與基因治療產品。這一制度設計不僅改寫了個體生命的救治軌跡,更標志著我國在平衡醫療創新與患者需求上邁出關鍵一步。

一、立法核心突破:為“無藥可醫”者打開生命通道
《條例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:
對正在開展臨床試驗、用于治療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疾病的細胞和基因產品,經醫學評估可能獲益且符合倫理原則的,經審查和知情同意后,可在臨床試驗醫療機構內通過拓展性使用或拓展性臨床試驗,惠及其他病情相同的患者。
這一條款的三大價值點:
適用人群精準定位:針對如晚期癌癥、嚴重心衰、肝衰竭、ALS(漸凍癥)等缺乏有效治療手段的危重疾病患者,為其提供“最后一搏”的合法路徑。
“階段性成果”優先原則:對已取得積極進展的產品(如CAR-T、干細胞療法等),優先開放拓展性使用,大幅縮短前沿療法落地周期。
患者權益剛性保障:
雙確認知情同意:要求以通俗語言告知風險,未成年人需監護人書面同意;
無條件退出權:患者可隨時要求終止治療;
損害救濟兜底:研究機構或申辦方須承擔治療費用及經濟補償。

案例印證:2021年,湖南省腫瘤醫院開出省內首張CAR-T療法處方,一位72歲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患者接受治療后實現腫瘤完全緩解,成為湖南首例受益者。此類療法雖療效顯著,但傳統流程需經歷漫長臨床試驗,而《條例》實施后,同類危重患者將無需被動等待。
二、產業生態重構:從“堵點破解”到全鏈條賦能
湖南此次立法不僅聚焦患者救治,更通過制度創新掃清產業發展障礙:
1. 破解臨床研究動力不足
病床考核松綁:臨床研究用病床經認定后,不納入平均住院日、床位周轉率等考核指標,釋放醫療機構參與動力。
倫理審查提效:建立多中心倫理審查協作機制,探索審查結果互認,避免重復審查(審查時限壓縮至30日內)。
2. 打通細胞采集合法路徑
明確規定:企業、科研機構需通過損傷性手段(如采血、活檢)獲取細胞時,必須委托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,并建立全流程追溯系統,從源頭解決“采集合規性”難題。
3. 金融與政策協同發力
政府基金重點支持:對取得臨床試驗批件的項目予以傾斜;
保險產品創新:鼓勵開發臨床研究責任險、產品責任險;
審評審批加速:省級藥監部門提前介入,指導企業申請國家“突破性藥物”加快上市。
產業基礎支撐:湖南生物醫藥產業2024年營收突破3300億元,培育出源品干細胞(新冠期間提供全國10%危重癥治療支持)。

三、全國意義:為細胞治療“中國方案”提供范本
湖南立法在國家政策框架下實現三大突破性探索:
1. 銜接國家戰略,填補制度空白
呼應2025年國家發改委《關于推動未來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中“加快細胞和基因技術產業化”要求;
與國家《體細胞治療臨床研究和轉化應用管理辦法》形成互補,首創省級層面“拓展性使用”實施細則。
2. 形成區域立法協同效應
此前深圳(2022年)、天津(2023年)已出臺類似條例,但湖南在倫理審查互認、患者救濟機制、金融支持力度上更為系統化;
為上海、北京等生物醫藥高地提供“風險可控、創新優先”的立法參考。
3. 推動治療領域擴展與技術普惠
趨勢延伸:細胞治療正從腫瘤向自身免疫疾病快速拓展。如浙江大學醫學院兒童醫院2024年開展CAR-T治療兒童紅斑狼瘡,20例患兒停用激素后癥狀顯著改善;
成本優化:“貨架型”CAR-NK技術(如浙大二院研究項目)推動標準化生產,未來有望降低療法價格。
四、挑戰與展望:細則落地決定政策紅利釋放
盡管《條例》開創先河,但配套細則亟待明確:
“嚴重危及生命”的臨床界定標準;
“階段性成果”的科學評價體系;
倫理協作機制的操作流程。
行業預判:隨著10月1日法規實施,湖南有望吸引全國細胞治療企業、臨床機構集聚,形成“政策-技術-資本”三角循環,助推中國在基因細胞治療全球競爭中搶占制高點。

結語
湖南以立法破冰之舉,在生命倫理與產業創新的平衡木上踏出關鍵一步。當制度壁壘被轉化為發展動能,中國細胞治療產業的“黃金時代”已不再遙遠——讓前沿科技穿透審批高墻,直達每一個亟待拯救的生命,這才是立法最本真的溫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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